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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
白小平
刊名高教论坛
2018-08-20
期号2018年08期页码:65-70+86
关键词法学本科教育 矛盾 本科生导师制
ISSN号ISSN:1671-9719
英文摘要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所存在的矛盾,在面对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多样化与专业化需求时,产生了难以融合的现实困境,如何适应社会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如何通过教育方法的改革来破解法学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均是我们直面的问题。法学本科教育应结合各校自身特点和学科优势,除科学组织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形之手"外,通过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以"无形之手""占领"学生课外时间,可在学风建设、教风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各项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缓解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在法学本科大众教育中走出精英教育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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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19.78.100.223/handle/2XXMBERH/1798]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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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白小平. 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J]. 高教论坛,2018(2018年08期):65-70+86.
APA 白小平.(2018).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高教论坛(2018年08期),65-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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