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 | |
白小平 | |
刊名 | 高教论坛 |
2018-08-20 | |
期号 | 2018年08期页码:65-70+86 |
关键词 | 法学本科教育 矛盾 本科生导师制 |
ISSN号 | ISSN:1671-9719 |
英文摘要 |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所存在的矛盾,在面对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多样化与专业化需求时,产生了难以融合的现实困境,如何适应社会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如何通过教育方法的改革来破解法学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均是我们直面的问题。法学本科教育应结合各校自身特点和学科优势,除科学组织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形之手"外,通过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以"无形之手""占领"学生课外时间,可在学风建设、教风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各项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缓解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在法学本科大众教育中走出精英教育的路子。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19.78.100.223/handle/2XXMBERH/1798] |
专题 | 法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白小平. 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J]. 高教论坛,2018(2018年08期):65-70+86. |
APA | 白小平.(2018).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高教论坛(2018年08期),65-70+86. |
MLA | 白小平."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与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本科生导师制实践为例".高教论坛 .2018年08期(2018):65-7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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