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 | |
张有亮; 刘恒畅 | |
刊名 | 社科纵横 |
2021-08-15 | |
卷号 | 36期号:04页码:130-135 |
关键词 | 自动驾驶技术 刑事风险 刑法应对 犯罪主体 |
DOI | 10.16745/j.cnki.cn62-1110/c.2021.04.022 |
英文摘要 | 近年来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应用如火如荼,目前自动驾驶面临的技术性难题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得到解决,但产业革新与法律制度局限滞后之间的矛盾却日益凸显,法律层面的障碍和空白掣肘着技术的前进步伐。从诸多典型案例来看,自动驾驶技术伴生的刑事风险主要表征在道路交通犯罪领域,以防控风险和保护法益为出发点,刑法回应技术的发展应用是大势所趋。在应对策略上,理应首先厘清不同技术层级下犯罪主体的归属,而后调整刑事政策平衡技术创新与法益保护,穷尽刑法的解释去容纳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不可能通过解释路径予以应对时,可采取立法方式应对多元化的犯罪类型,同时也应注意衔接其他部门法规。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ut.edu.cn/handle/2XXMBERH/149199] |
专题 | 法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有亮,刘恒畅. 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J]. 社科纵横,2021,36(04):130-135. |
APA | 张有亮,&刘恒畅.(2021).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社科纵横,36(04),130-135. |
MLA | 张有亮,et al."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社科纵横 36.04(2021):13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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