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兰州理工大学  > 兰州理工大学  > 法学院
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
张有亮; 刘恒畅
刊名社科纵横
2021-08-15
卷号36期号:04页码:130-135
关键词自动驾驶技术 刑事风险 刑法应对 犯罪主体
DOI10.16745/j.cnki.cn62-1110/c.2021.04.022
英文摘要近年来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应用如火如荼,目前自动驾驶面临的技术性难题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得到解决,但产业革新与法律制度局限滞后之间的矛盾却日益凸显,法律层面的障碍和空白掣肘着技术的前进步伐。从诸多典型案例来看,自动驾驶技术伴生的刑事风险主要表征在道路交通犯罪领域,以防控风险和保护法益为出发点,刑法回应技术的发展应用是大势所趋。在应对策略上,理应首先厘清不同技术层级下犯罪主体的归属,而后调整刑事政策平衡技术创新与法益保护,穷尽刑法的解释去容纳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不可能通过解释路径予以应对时,可采取立法方式应对多元化的犯罪类型,同时也应注意衔接其他部门法规。
URL标识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lut.edu.cn/handle/2XXMBERH/149199]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有亮,刘恒畅. 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J]. 社科纵横,2021,36(04):130-135.
APA 张有亮,&刘恒畅.(2021).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社科纵横,36(04),130-135.
MLA 张有亮,et al."自动驾驶技术的刑事风险:构想与应对".社科纵横 36.04(2021):130-135.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