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必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行政权对民事争议的介入程度为切入点的反思 | |
陈国栋 | |
刊名 | 政治与法律 |
2013 | |
页码 | 117-128 |
关键词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行政权 公定力 民事诉讼附带行政诉讼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4530935 |
专题 | 大连理工大学 |
作者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国栋. 我国不必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行政权对民事争议的介入程度为切入点的反思[J]. 政治与法律,2013:117-128. |
APA | 陈国栋.(2013).我国不必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行政权对民事争议的介入程度为切入点的反思.政治与法律,117-128. |
MLA | 陈国栋."我国不必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行政权对民事争议的介入程度为切入点的反思".政治与法律 (2013):11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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