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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金融交易税收制度的完善——以欧盟法借鉴为中心
杨峰; 刘先良
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3-10
期号2015年02期页码:152-161
关键词金融交易税 托宾税 证券交易税 证券印花税
ISSN号1674-5205
DOI10.16290/j.cnki.1674-5205.2015.02.015
英文摘要投机交易被认为是金融系统性风险产生的根源,金融交易税是为了抑制金融投机交易的一种金融税赋。我国没有全面开征金融交易税,现有的金融交易税是证券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尚存在法律不完善、调控效果不佳、功能不健全、具体设计不够完善等问题。2013年欧盟希望通过统一目前11国不同的金融交易税,以减少单一市场的竞争扭曲,抑制高风险交易行为并完善监管措施。为抑制金融投机行为、防范风险,应当重新构建我国的金融交易税收制度。我国的金融交易税收制度的构建应分两个阶段:过渡阶段和全面开征阶段。在目前的过渡阶段,我们可尝试先开征金融交易税中的托宾税,同时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将其转变成独立的证券交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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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5025]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峰,刘先良. 论我国金融交易税收制度的完善——以欧盟法借鉴为中心[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2015年02期):152-161.
APA 杨峰,&刘先良.(2015).论我国金融交易税收制度的完善——以欧盟法借鉴为中心.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2期),152-161.
MLA 杨峰,et al."论我国金融交易税收制度的完善——以欧盟法借鉴为中心".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02期(2015):15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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