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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约谈:一种新型环境法实施制度
张锋
刊名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07-31
期号2018年04期页码:141-152
关键词环保约谈 环境法 实施范式
ISSN号1009-0150
DOI10.16538/j.cnki.jsufe.2018.04.010
英文摘要环保约谈制度契合了环境违法行为公共性、专业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具有风险预防、协商沟通和多元共治的功能。以往关于环保约谈的研究主要基于对抗式法律实施范式的视角,缺乏协商式法律实施范式的视角,缺乏对两种范式的利益假设、行为特点、认知能力、归责原则等进行比较。围绕协商型环境法实施范式的内涵和特点,文章系统分析了环保约谈制度面临的参与性失衡、协商性失调和程序性失范等瓶颈,以协商型环境规制的多元参与、公共协商、程序法定等主要原则为指引,构建我国环保约谈的参与性制度、协商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等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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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1360]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锋. 环保约谈:一种新型环境法实施制度[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2018年04期):14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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