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改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一些看法 | |
许谨良 | |
刊名 | 上海金融 |
1988-11-26 | |
期号 | 11页码:32-33+16-1 |
ISSN号 | 1006-1428 |
英文摘要 | 在改革和开放的形势下,随着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现行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缺陷愈来愈明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条款单一、保险责任范围过于广泛、条文不够明确具体、保险金额不足等七个方面。笔者在文章中不仅剖析了弊端,而且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以供保险业同仁的参考。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8268]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许谨良. 对修改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一些看法[J]. 上海金融,1988(11):32-33+16-1. |
APA | 许谨良.(1988).对修改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一些看法.上海金融(11),32-33+16-1. |
MLA | 许谨良."对修改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一些看法".上海金融 .11(1988):32-3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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