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基层社会善治的必然选择 | |
李炳毅; 陈翱 | |
刊名 |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
2014-08-01 | |
期号 | 4页码:50-53 |
关键词 | 协同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 善治 |
英文摘要 | 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基层性、复杂性等特征,存在的问题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部门治理碎片化、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会资本发育不良三个方面。协同治理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各子系统的协同性、共同制定公共规则,因此协同治理成为基层社会善治的必然选择:通过协同治理构建整体性政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提条件;通过协同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协同治理积累培育社会资本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动力保障。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76770] |
专题 | 本校其它部门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炳毅,陈翱. 协同治理:基层社会善治的必然选择[J].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4(4):50-53. |
APA | 李炳毅,&陈翱.(2014).协同治理:基层社会善治的必然选择.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4),50-53. |
MLA | 李炳毅,et al."协同治理:基层社会善治的必然选择".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4(2014):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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