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口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标准 | |
孟祥渝 | |
刊名 | 法制与社会 |
2013-06-25 | |
期号 | 18页码:219-220 |
关键词 | 人身损害赔偿 人权 标准 |
中文摘要 | 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种维护受害人利益的法律条文,受害人在受到人身伤害时,总希望可以获得最大利益赔偿。因而,赔偿数额的确立时常在侵权人和受害人中艰难展开。相反,加害人在意识到自我身处逆境时,总希望以最小的数额赔付给受害人。国家以法律明文鉴定了受害人和加害人间赔偿标准,该标准一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热议,特别是法学界。他们开展了研讨,主要针对法理与实务关系分析,研讨会最终肯定了该标准在法律中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进而透析了我国当下人身损害赔偿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为法律规范化、合理化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8922] |
专题 | 法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孟祥渝. 农村人口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标准[J]. 法制与社会,2013(18):219-220. |
APA | 孟祥渝.(2013).农村人口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标准.法制与社会(18),219-220. |
MLA | 孟祥渝."农村人口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标准".法制与社会 .18(2013):219-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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