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法人制度——我国公法人制度的缺陷及完善途径 | |
杨洋; 刘晓敏 | |
刊名 | 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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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5 | |
期号 | 11页码:36-37 |
关键词 | 公法人 制度 功能 |
中文摘要 | 法人制度是民法的重要创造,对于经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伴随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膨胀,在执行公务、承担经济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时,承认公共部门的公法人身份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我国现有的公法人制度并未充分凸显其独立的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功能。我们应当认清公法人的法人地位,进一步完善公法人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处理公共事务中的优势,从而建立高效政府,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增进人民福祉。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8526] ![]() |
专题 | 法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杨洋,刘晓敏. 浅析公法人制度——我国公法人制度的缺陷及完善途径[J]. 法制与社会,2012(11):36-37. |
APA | 杨洋,&刘晓敏.(2012).浅析公法人制度——我国公法人制度的缺陷及完善途径.法制与社会(11),36-37. |
MLA | 杨洋,et al."浅析公法人制度——我国公法人制度的缺陷及完善途径".法制与社会 .11(2012):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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