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宁夏隆德县生态补偿研究 | |
王重玲; 朱志玲; 王梅梅; 程淑杰; 路彩玲 | |
刊名 | 水土保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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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5 | |
卷号 | 21期号:1页码:208-212+218 |
关键词 | 生态系统 生态补偿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生态功能区划 隆德县 |
中文摘要 | 以隆德县2011年TM遥感影像为数据源,以宁夏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对隆德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益范围进行划分,通过对隆德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测算,确定其生态系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隆德县总生态服务价值约为30.298亿元,其中森林生态系统的贡献达到80.85%,其次为农田,再次为草地和水域;隆德县生态补偿的最终价值约为7.084亿元,森林生态系统补偿价值约为6.447亿元,占总补偿价值的91%。完全符合退耕还林以来"生态立县"建设的发展目标,但是草地生态系统的生态补偿价值偏小,建议今后保持森林生态系统良好发展的同时,加强草地生态系统建设。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50911] ![]() |
专题 | 资源环境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重玲,朱志玲,王梅梅,等. 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宁夏隆德县生态补偿研究[J]. 水土保持研究,2014,21(1):208-212+218. |
APA | 王重玲,朱志玲,王梅梅,程淑杰,&路彩玲.(2014).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宁夏隆德县生态补偿研究.水土保持研究,21(1),208-212+218. |
MLA | 王重玲,et al."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宁夏隆德县生态补偿研究".水土保持研究 21.1(2014):208-21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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