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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足禅师成神的文化透视
王荣国
2011-04-26
关键词普足 清水祖师
英文摘要从以上所述可知,宋朝廷对清水祖师信仰的认可并屡加封号,是根据普足禅师生前的事迹与殁后所表现的灵迹“有功于民”而确定的。儒家经典《礼记》曰:“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归结到一点即有功于国有功于民。显然,在古代,民间造神是以此为导向赋予神以相应的职能,而中央王朝亦是通过上述儒家礼制中的“祭法”作为准则对民间创造的神进行认可并作为是否接纳入礼制祀典的准则。清水祖师信仰被官方接受正是合乎这一准则的。 由于清水祖师被接纳入祀典受到屡次册封,产生了极大社会效应。南宋的文献如是记载:自绍兴二十六年册封“‘昭应大师’续有所祈,感应尤著,再加‘慈济’二字,自后复显化如前,再加封‘广惠’二字,……及自三封之后,香火灵应,所加日广,惠利及民。” 这里说的是清水祖师经三次册封之后的社会影响。普足刚去世时被民众视为“真身菩萨”,此后,历160余年亦即经过四次册封之后,已被视为“古佛现身”。 “香火严奉,灵向益著,驱除灾情,能弭寇暴,灵应殊异”。 总之,宋代禅宗与净、密融合,普足本人注重宗教践行,构成他殁后成神的基础;民间民众对普足的感戴与依赖心理成了将普足推向神坛的驱动力,而宋朝廷的认可与扶持不仅增强普足信仰的社会影响,更重要的是使之获得“该载祀典,即非淫祠”的合法地位。
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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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国. 普足禅师成神的文化透视[J],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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