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会计职业判断案例一——两个会计主体一个纳税主体 | |
苏新龙 ; 姚春晖 ; 齐悦 ; 孟晓宇 | |
2015-06-05 | |
关键词 | 企业会计准则 职业判断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追溯调整法 |
英文摘要 | 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造成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在具体业务核算时存在差异,同时,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范围、所得税处理方法上也存在差异,而不少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未能对准则差异进行正确的会计调整,影响了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本文从C上市公司2008年冲减以前年度所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实现“扭亏为盈“这一案例出发,对会计准则与会计职业判断二者的关系进行剖析。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03319] |
专题 | 管理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苏新龙,姚春晖,齐悦,等. 会计准则与会计职业判断案例一——两个会计主体一个纳税主体[J],2015. |
APA | 苏新龙,姚春晖,齐悦,&孟晓宇.(2015).会计准则与会计职业判断案例一——两个会计主体一个纳税主体.. |
MLA | 苏新龙,et al."会计准则与会计职业判断案例一——两个会计主体一个纳税主体".(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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