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厦门大学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租赁小轿车后冒用车主身份将车辆质押给第三人的行为定性——析张某诈骗案
胡东斌
2014-01-01
关键词侵犯财产权的法益 非法占有为目的 排除意思
英文摘要本文首先对实务案例进行介绍即租赁小轿车后冒用车主身份将车辆质押给第三人的行为,就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即辨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最后提出评析意见对案例行为进行定性。
语种zh_CN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00419]  
专题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胡东斌. 租赁小轿车后冒用车主身份将车辆质押给第三人的行为定性——析张某诈骗案[J],2014.
APA 胡东斌.(2014).租赁小轿车后冒用车主身份将车辆质押给第三人的行为定性——析张某诈骗案..
MLA 胡东斌."租赁小轿车后冒用车主身份将车辆质押给第三人的行为定性——析张某诈骗案".(2014).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