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害救济社会化制度的路径选择 | |
黄中显 | |
2015-12-15 ; 2015-12-15 | |
关键词 | 环境侵害 环境侵权 环境侵害救济 社会化 社会资本 |
中文摘要 | 本文从社会资本视角对环境侵害救济社会化的制度选择问题进行理性分析,认为在我国现有社会资本存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形态下,环境侵害救济社会化制度需要通过国家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本的相互建构才能得以实现。在制度类型选择上,应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行政补偿制度和财务担保制度为主。; 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201106LX126);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项目(2010QD003) |
语种 | 中文 |
出版者 | 学术论坛 |
其他责任者 | 广西民族大学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6307] |
专题 | 广西民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黄中显. 环境侵害救济社会化制度的路径选择[J],2015, 2015. |
APA | 黄中显.(2015).环境侵害救济社会化制度的路径选择.. |
MLA | 黄中显."环境侵害救济社会化制度的路径选择".(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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