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主体性视域下人的三重道德承诺及责任
黄雁玲 ; 覃青必
2015-11-26 ; 2015-11-26
关键词主体性 道德承诺 道德责任
中文摘要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他是一个主体性的存在。从人的主体性出发,道德主要存在于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身心)的关系中,是作为主体的人为处理好这些关系而形成的特殊行为原则和规范。人的主体性是一把双刃剑,在道德规范的范围内,它可以给人和自然带来福祉,但如果人的主体性过度张扬,则会导致不负责任的人类中心主义、利己主义、纵欲主义,从而导致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甚至人身心的冲突与失衡。人作为主体性、有理性的存在,有责任为避免这种冲突与失衡,作出自己的道德承诺,从而主动承担属于自己的道德责任,实现人与自然、他人、自我关系的和谐。;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8czx001)
语种中文
出版者求索
其他责任者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广西民族大学 ;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6191]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黄雁玲,覃青必. 主体性视域下人的三重道德承诺及责任[J],2015, 2015.
APA 黄雁玲,&覃青必.(2015).主体性视域下人的三重道德承诺及责任..
MLA 黄雁玲,et al."主体性视域下人的三重道德承诺及责任".(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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