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研究——以原被告地位恒常、角色不能置换为视角
张显伟 ; 杜承秀
2015-07-06 ; 2015-07-06
关键词诉讼主体 主体地位 角色置换 诉讼权利
中文摘要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其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内在要求法律在配置诉讼权利、诉讼义务时,做到与相对人攻防手段平衡、诉权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对诉讼程序积极参与并产生实质性影响。我国现行法律在这一方面仍存在欠缺,应按照现代型的诉讼理念构建行政诉讼制度,赋予行政机关以起诉权、反诉权,还其作为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本来面目。;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研究课题(05FFX002)
语种中文
出版者广西社会科学
其他责任者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 广西南宁530006 ; 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 广西南宁530006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5786]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显伟,杜承秀.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研究——以原被告地位恒常、角色不能置换为视角[J],2015, 2015.
APA 张显伟,&杜承秀.(2015).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研究——以原被告地位恒常、角色不能置换为视角..
MLA 张显伟,et al."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研究——以原被告地位恒常、角色不能置换为视角".(2015).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