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有限职权主义在行政诉讼中的确立及运用
张显伟 ; 蒙晓毅
2015-07-03 ; 2015-07-03
关键词有限职权主义 理据 确立 运用
中文摘要有限职权主义意指法官依法定职权一定程度控制着诉讼的进程。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实行有限职权主义。以有限职权主义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取决于现阶段我国行政诉讼的特殊要求,有充足的理据。在行政诉讼中应使法院能够、也必须使法院能够助原告一臂之力,真正实现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间的对抗、诉讼地位平等。
语种中文
出版者学术论坛
其他责任者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 ; 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5778]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显伟,蒙晓毅. 有限职权主义在行政诉讼中的确立及运用[J],2015, 2015.
APA 张显伟,&蒙晓毅.(2015).有限职权主义在行政诉讼中的确立及运用..
MLA 张显伟,et al."有限职权主义在行政诉讼中的确立及运用".(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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