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迁 | |
齐爱民 | |
2015-04-10 ; 2015-04-10 | |
关键词 | 土地法 动产法 信息社会 信息法 |
中文摘要 | 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到信息社会。早期的人类在狩猎经济的方式下生存,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所有权。农业社会的基础经济资源是土地,与之相适应,土地法成为最早的经济资源配置法则。工业社会的基础经济资源是机器,于是动产法取代了土地法的核心地位。信息是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信息法必将成为一个独立而完善的法律部门。 |
语种 | 中文 |
出版者 | 河北法学 |
其他责任者 | 广西大学法学院 广西南宁530004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4798] ![]() |
专题 | 广西民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齐爱民. 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迁[J],2015, 2015. |
APA | 齐爱民.(2015).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迁.. |
MLA | 齐爱民."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迁".(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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