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关于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经济思考
文岚
刊名http://epub.cnki.net/grid2008/brief/detailj.aspx?filename=JJYS199801014&dbname=CJFQ1998
2014-11-04 ; 2014-11-04
关键词金融法律 法律规避 法律风险 金融体制 经济分析 金融主体 投资决策者 金融立法 现行法律制度 金融机构
中文摘要<正> 金融创新与其它投资决策活动一样,都要考虑风险和回报。在市场经济逐步法制化的我国,如何降低风险,尤其是法律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寻找更高回报率,这是金融创新投资决策者的当务之急,也是政府宏观调控者为了使经济稳定持续增长需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所追求的目标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体系的健全进行经济分析,来论述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的关系。一、金融创新与法律规避在市场经济中,法律能够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关键在于法律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给市场主体带来利益。如果立法的内容和时机选择与社会生活对法律需要不相符合,人们就会进行法律规避。因此,在西方,对金融创新最流行的解释之一就是,这是对过分严厉的政府法令的反应。也就是,金融创新被认为是规避法令的一种手段。我国的金融创新最初是以法律规避的面目出现,它一方面表现为市场金融经济力量努力冲破传统的金融体制,另一方面表现为它是现行法律制度所未涉及或限禁的,表现为隐蔽、非公开的"灰色金融"状态。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这种法律规避的金融创新以冲击旧体制的强大冲击波震荡着国内整个金融领域。表现在:1、市场金融主体的创新。表现为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呈加速扩张之势。它们打破了以往国家银行一统天
语种中文
其他责任者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1832]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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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文岚. 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关于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经济思考[J]. http://epub.cnki.net/grid2008/brief/detailj.aspx?filename=JJYS199801014&dbname=CJFQ1998,2014, 2014.
APA 文岚.(2014).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关于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经济思考.http://epub.cnki.net/grid2008/brief/detailj.aspx?filename=JJYS199801014&dbname=CJFQ1998.
MLA 文岚."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关于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经济思考".http://epub.cnki.net/grid2008/brief/detailj.aspx?filename=JJYS199801014&dbname=CJFQ199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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